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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发布日期:2015-07-06 17:38 信息来源: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10月28日,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我院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施金良院长就活动开展情况做了总结报告,并就后续工作作了深入部署,区委第五督导组组长傅莉萍同志到会指导并讲话,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施金良院长指出,自3月份活动部署以来,法院在区委督导组的有力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确定的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环节程序和工作要求,精心设计载体,严密组织实施,在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特色“自选动作”,保证了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6次,各党支部、党小组开展集中学习51次,全院干警撰写学习体会100余篇。通过开展“4561”走基层访民情活动和院内分层次召开座谈会,共征集各类意见建议140条。院党组根据征集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各类“四风”方面问题共计12项,党组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查摆各类“四风”问题共计109条。院党组在相互认真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召开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相互提出的意见建议有73条,并制定了12个方面38条具体整改措施。各支部和党小组分别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以支部委员和中层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全体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通过此次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干警不仅在党性上接受了锤炼、工作上提升了能力,更是在思想上、灵魂上经受了一次深刻的洗礼,凝聚起了破难题、敢担当的正能量。下阶段,区法院将继续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一是用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延续教育实践活动良好势头,继续抓好整改落实提升工作;三是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严管理党员干警;四是以“听意见、查问题”为导向,多层面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五是以“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月”集中警示活动为载体,加大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区委第五督导组组长傅莉萍同志代表区委督导组对我院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予以了肯定,认为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形成了领导带头、班子示范、上行下效的良好局面,活动成效明显,达到了预期目标,具体表现为五个特点:一是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活动组织严密有序;二是聚焦“四风”,作风建设有力有效;三是开门整风,批评和自我批评张弛有度;四是领导带头,上行下效氛围浓厚;五是立改立行,建章立制行之有效。傅莉萍同志指出法院要继续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各项后续工作,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一是更加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提高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二是更加注重发扬钉钉子精神,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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