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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2民初2511号 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17 10:20 信息来源:区法院 访问次数:



杭 州 市 上 城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0)浙0102民初2511

刘柏甫:

本院受理原告翁鹏亮与被告李剑(身份证号码:3303**********4096)、刘柏甫(身份证号码:1305**********001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02民初2511号案件的开庭传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证据(《个人消费贷款合同》、中国农业银行交易明细、翁鹏亮历年参保证明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0121900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OO年十一月十七日

 

承办人:吴媛媛、赵悦   电话:86751063 86066386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6号上城区人民法院1006



本公告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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