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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2民初4154号 开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8 11:15 信息来源:区法院 访问次数:



杭 州 市 上 城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0)浙0102民初4154

郁青

本院受理原告朱耀佩与被告郁青(身份证号码:3101**********3624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02民初4154号案件的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012171010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OO年九月二十八日

 

承办人:郭淑婷 余嘉怡   电话:86752843  86895597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6号上城区人民法院1015

本公告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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