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浙0102民初3614号 开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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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 州 市 上 城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姚华: 本院受理原告方洁炜诉被告方志仁、姚华(身份证号码330102********181X)、第三人濮仲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02民初3614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03月25日9时15分在本院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徐明华 书记员:童燕丽 电话:86752873、86752609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6号上城区人民法院903室 本公告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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