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 首页 > 审判流程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1)浙0102刑初506号调解协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6 10:58 信息来源:区法院 访问次数:



被告人何帆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公告

何帆系中国联通上城区分公司渠道经理。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期间,何帆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伙同他人将其在帮助客户开户、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电话号码以及验证码,以每条人民币1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他人。截至2021年7月,何帆从中获利共计人民币5565.5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与被告人何帆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被告何帆承担公益赔偿金人民币5565.5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到位。二、被告何帆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或网络媒体上赔礼道歉,于2021年12月30日前履行。

本调解协议公告期限30日。调解协议公告期限届满前,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认为调解协议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特此公告

附:1、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2、调解协议

联系部门:上城区法院刑庭

联系电话:0571-86756116

联系地址:新塘路68号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pdf调解协议.pdf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